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及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滨州学院迎接省教育厅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本学期实验室安全运行,实验教学顺利开展,要求各单位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整治,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验室特点,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活动。
一、实验室安全排查
1.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2.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情况。
3.实验室气瓶、压力容器、高温、高压、高速、电磁辐射、服务器、UPS 等特殊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包括:运行维护记录、安全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等。
4.实验室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5.实验室危险物品使用及管理情况。
6.实验室危险源检测及应急处置装置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
1.学习《滨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滨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滨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滨州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滨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及各自实验中心应急预案等文件(具体内容各实验室根据自身实际有选择的学习)。
2.学习仪器设备使用安全操作知识、实验室水电使用安全知识。
3.开展实验室卫生清理,检查实验室水、电、仪器设备,确保水、电畅通,仪器设备运转正常。
请各位于2月10日前,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按照工作程序由专人负责及时报送相关部门检修,同时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台账,台账由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存档,作为实验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范延辉,3168664,内线(88664),行政北楼318。
教务处
2023年2月6日